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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工作紀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1-15

加強工作紀律的通知(錦集2篇)。

加強工作紀律的通知 篇1

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嚴密防范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局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現就進一步加強局機關辦公大樓防火防盜、安全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機關辦公大樓防火防盜安全工作由局辦公室牽頭、局機關各科室共同負責,局機關各科室主要領導是本部門防火防盜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強化用電安全意識,不得擅自安裝或改變辦公室內電源線路,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后要關閉電燈、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碎紙機、空調等用電設備,切斷辦公室電源。發現電器設備或線路故障,要立即關閉電源,并及時向局辦公室反映。

三、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發現辦公大樓有異味或不明氣體煙霧,要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并通知辦公室。

四、加強用電管理,局辦公室不定期巡查各辦公室用電情況,發現違規用電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狀況,確保完善完好。不得在樓梯、過道和疏散通道(尤其是消防栓及滅火器材前)堆放雜物,隨時保持應急通道通暢。

五、加強機關治安防范,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門關窗閉。涉密文件按相關保密制度管理,現金按財務制度管理,個人財物自行負責。

六、加強門衛管理,嚴格來人來訪登記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間堅守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記,有特殊情況可進行調班并向辦公室備案,不得漏崗。

七、嚴格責任追究。工作人員因疏忽大意或違反相關規章制度,造成用電事故、引發火災,導致國家財物損毀、文件丟失或其他損失的,按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八、局屬各單位可參照本通知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健全應急預案,確保安全無事故。

加強工作紀律的通知 篇2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最近,有關部門就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和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別是20xx年1月4日,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引入了詢價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這些舉措給銀行業的經營和風險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為了有效控制銀行業外匯風險,確保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面評估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發展對本行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可能帶來的影響。各行(含城鄉信用社,下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要主動研究并積極制定各項應對措施,并確保外匯業務發展戰略與本行的風險管理水平、資本充足水平相適應。各行要根據新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和交易方式,進一步完善外匯風險管理制度;積極建立與外匯業務經營部門相獨立的外匯風險管理部門或職能,將風險管理貫穿于整個外匯業務的全過程。

二、準確計算本行的外匯風險敞口頭寸,包括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的單幣種敞口頭寸和總敞口頭寸,有效控制銀行整體外匯風險。與此同時,還應注意監控和管理銀行貸款客戶的外匯風險,及時評估貸款客戶的外匯風險水平變化對其償債能力的影響。

三、加強對外匯交易的限額管理,包括交易的頭寸限額和止損限額等。各行應對超限額問題制定監控和處理程序,建立超限額預警機制,對未經批準的超限額交易應當按照限額管理政策和程序及時進行處理。做市商銀行要嚴格控制做市商綜合頭寸。

四、提高價格管理水平和外匯交易報價能力。各有關銀行機構要實現銀行與外匯交易市場之間、與客戶之間、總分行之間外匯價格的有效銜接,實現全行統一報價、動態管理。各行在同業競爭和向客戶營銷時,要基于成本、收益和風險分析合理進行外匯交易報價,避免惡性價格競爭。

五、不斷加強系統建設。做市商銀行要加強交易系統、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系統建設,將分支行外匯交易敞口實時歸集總行,并根據實際情況盡量集中在總行平盤,不斷提高外匯交易和外匯風險管理的電子化水平。

六、制定并完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在詢價交易方式下,各行要通過加強對交易對手的授信管理等手段,有效管理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并定期對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進行重估。各行應把外匯交易涉及的客戶信用風險納入企業法人統一授信管理。

七、有效防范外匯交易中的操作風險。各行要按照交易前準備、交易的實現、確認、資金清算、往來賬核對、會計和財務控制等步驟嚴格識別和控制外匯交易中的操作風險。外匯交易的前、中、后臺職責應嚴格分離。交易員要嚴格按照業務授權進行交易;后臺人員要認真、及時進行交易確認、資金清算和往來賬核對,發揮獨立、有效的風險監控作用;必要時可設置獨立的中臺崗位監控外匯交易風險。切實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有效控制合規性風險。

八、加強對外匯風險的內部審計。審計部門應配備熟悉外匯交易業務、能夠對外匯風險進行審計的專業人員;要加強外匯風險內部審計檢查,及時評估本行在外匯風險控制方面的差距,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執行。

九、嚴格控制外匯衍生產品風險。從事人民幣兌外幣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銀行,要嚴格按照《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建立有效的、與所從事的衍生產品交易相適應的風險管理制度;要從系統開發、會計核算等方面,積極支持與配合新的衍生產品開發與業務發展。(wWw.bMrbH.COM 筆墨評語網)

十、配備合格的外匯交易人員、外匯風險管理人員。要充分運用市場化的手段招聘和遴選外匯交易人員和風險管理人員,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勵機制和業績考核系統,以適當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各行要認真落實《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監管法規,建立和完善風險管理體系,積極提升包括外匯風險在內的市場風險管理水平,防止產生重大外匯交易損失。對于銀行間外匯市場上的進一步創新,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盡可能做好預案,提前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對于重大事項,要及時通報監管部門。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各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外資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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